安徽磬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城西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发展配套服务,同意灵璧县城西片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11-341323-04-01-381947。
三、项目建设地点:老城区西北侧,凤凰山以南,解放西路以北,凤山大道以西。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1、邻里中心建设。新建社区邻里中心位于闫河西路以北,凤来路以东,新建邻里中心面积约20000平方米及游乐场、休闲文化中心、停车场等。 2、安置区建设。位于唐河路以南,磬山路以西。本项目安置区占地面积约102亩,总建筑面积185969平方米。 3、人居环境改造升级。对改造区域内的建筑外立面、道路、停车场、凤河景观带、绿化等进行改造提升。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94666.17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和多渠道自筹。
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节能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