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
1.《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关系国家安全、涉及全国重大生产力布局、战略性资源开发和重大公共利益等项目,实行核准管理。具体项目范围以及核准机关、核准权限依照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执行。
2.《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全文
3.《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全文
二、承办机构
行政审批服务股
三、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四、申请条件
1.项目申请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规规定,经核准登记或批准成立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
2.项目申请材料合法有效;
3.项目必须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不属于淘汰类或者限制类的项目。
4.项目必须符合《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安徽省地方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皖政〔2017〕49号)要求。
五、申报材料
企业无需提供纸质材料
政府项目立项所需材料:
1、项目申请
2、项目建议书
六、服务流程
1.申请:项目单位需在安徽政务服务网投资项目平台进行实名注册并申报该项目;
2.受理:政府投资项目需提供相关材料(申请、项目建议书);企业备案无需纸质材料;
3.审查:我委在省监管平台对单位进行信用查询后,对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进行审查;
4.审批:根据审查人提供的项目审查结果,进行全面核对,核查手续是否齐全、审批要件是否准确、批复文件是否符合要求后,作出是否批准申请的决定并签署意见;
5.办结: 形成正式批文,加盖公章后送至项目申请人。
七、办理时限
1.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2.承诺时限:1个工作日。
八、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九、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557-2379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