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保障性住房 > 配给管理 > 选房或摇号公告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选房或摇号公告
发文日期: 2023-12-22 09:31:45 生成日期: 2023-12-22 09:31:4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的公告
词: 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 摇号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12-22 09:31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工作进度和相关政策要求,2023年度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的家庭共计182户,现已经通过灵城镇(开发区、单位)初审,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县住建局审核并已进行公示。报政府实施2023年度实物配租电脑摇号,本次摇号拟分为二批,第一批为特困家庭,第二批为新申请户。参加本次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的家庭共计182户,本次的房源为182套。房源:惠众苑小区132套、西凤小区15套、汴水苑小区35套。

此次电脑摇号时间暂定为2023年12月30日上午9时,地点:灵璧县实验学校二楼报告厅(翰林苑东侧),需邀参加的单位有:县委、县人大、政府和政协领导、县纪委监委、民政局、公证处、灵城镇、开发区负责人等;新闻媒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区(村)负责人和住房保障具体承办人员;申请户代表等;

配租摇号选房实施规则:

1、申请人持本人身份证,经工作人员审验后,进入会场参与摇号。

2、由现场主持人宣读摇号、选房规则。

3、现场进行公租房实物配租电脑摇号。

4、摇号选房结果在县政务网进行公示。

相关要求

1、申请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按摇号公告时间提前半小时到达摇号地点,经工作人员审验后,进入摇号现场。

2、摇号选房规则及相关程序,以现场公布为准。

3、原则上由申请人本人参与摇号,若有特殊情况不能到场,可由共同申请人携相关证件(户口本、结婚证)代为摇号选房。或出具有效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摇号选房,受托人须持双方身份证、委托书,方可参加摇号。

4、无故未按时参与摇号选房活动或摇中房号未按时办理入住手续的申请人,从即日起五年内不再受理其各类保障房申请。

5、申请人以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不正当手段获得实物配租的,经查实,取消其配租资格。

6、进入摇号现场的申请人,须严格遵守现场纪律,自觉维护现场秩序,确保摇号选房顺利进行。

7、参加实物配租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摇号选房结果,将在政务网予以公示。

10、现场确认摇号结果的申请人,请按规定时间办理入住手续,自办理时间起六个月内不办理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各项目公租房如有房源,将严格按轮候顺序,予以配租。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