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扶贫办 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扶办〔2018〕118号)、灵璧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关于下达2023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方案和项目计划的批复》(灵振兴组[2023]5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雨露计划”项目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雨露计划
二、资金来源: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三、资金总额:135万元
四、绩效目标:落实做好雨露计划政策项目的审核发放,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实现应助尽助。
五、实施单位:灵璧县教育体育局、各乡镇(开发区)政府
六、 责任人:教体局尹成敏及各乡镇(开发区)政府主要负责人
七、受益对象:在籍在校中、高职学生及技工类脱贫户学生及监测户学生
八、补助标准:1500/学期
九、实施期限:分春、秋两个学期实施,春季学期6月底完成、秋季学期12月底完成
十、带贫减贫机制:确保不因经济原因而辍学
十一、公示时间:公示期为10天(从2023年8月27日至2023年9月5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投诉监督单位名称:
灵璧县乡村振兴局电话:0557-6039502,lfpfzzx@163.com,通讯地址:尚东国际安置区乡村振兴局2楼;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电话:0557-6032962,邮箱:263756118@qq.com;通讯地址:灵璧县罗河东路
防止返贫监测和乡村振兴咨询服务平台:12317
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2023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