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教育局:
为支持特殊教育事业发展,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关于下达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教〔2023〕44号)精神,经研究,现核定下达你市、县(区)2023年特殊教育补助资金预算(项目代码:340000221407000000095),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45教育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05教育支出”相关项。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要按照《安徽省特殊教育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皖财教〔2021〕1052号)要求,切实发挥统筹作用,合理安排中央补助资金,支持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要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同步分解绩效目标,组织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做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各级教育、财政部门切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教育厅
2023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