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深入推进行业领域整治,扎实做好中央督导组反馈问题整改,严厉打击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良好秩序,根据《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矿产资源开发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春雷”行动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扫黑除恶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制定该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结合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业领域整治的工作部署,以维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为核心,严肃查处重大典型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不断提高自然资源领域治理能力水平,更好地服务和保障灵璧高质量发展。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聚焦非法开采、运输、加工和销售矿产资源等环节,依法严厉整治无证勘查、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打击以土地整治、临时用地复垦、生态修复治理以及线性工程中以施工需要为名实施非法采矿,特别是重点打击乱采滥挖普通建筑石料等砂石土矿和灵璧石的典型违法违规行为。《通知》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牵头起草,经过征求自然资源和规划相关股室部门意见,通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党组会议审定,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规范执法,健全完善机制,促进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明显好转,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全面遏制。
五、主要任务
(一)部署排查阶段。排查是否存在无证勘查、越界开采、无证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乱采滥挖普通建筑石料等砂石土矿和灵璧石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以矿山生态修复治理等工程为名实施违法违规行为。
(二)查处整治阶段。对排查发现无证勘查、越界开采、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等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属地自然资源所依法查处,对典型案件要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到位,对涉嫌构成非法采矿罪和破坏性采矿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强化日常监管措施,建立健全矿产资源领域动态巡查机制,切实维护矿产领域开发管理秩序。
六、保障措施
局成立工作专班,研究解决问题方法。充分调动乡镇综合执法大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与公安、应急管理和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协作配合,形成打击合力。
七、政策咨询渠道
咨询股室: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
咨询电话:0557- 6666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