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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个人,其他,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8-07 09:32:30 生成日期: 2023-08-07 09:32:3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96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开放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开放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07 09:32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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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灵璧开放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立项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教育体系,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同意灵璧开放大学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8-341323-04-05-841845。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新河路南侧,闫河西路北侧。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90亩,总建筑面积50000平方米,包括开放教育中心、教育考试中心、教育科研中心、学术交流中心等内容,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和、绿化、室外道路校园文化工程、智慧校园、信息化设备等设备设施。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2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及自筹。

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节能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