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然资源行政处罚的条件:
(1)有明确的行为人;
(2)有违反土地、矿产资源、测绘地理信息、国土空间规划(城乡规划)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的事实;
(3)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应当追究法律责任;
(4)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
(5)违法行为没有超过追诉时效。
二、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基本程序
1、违法线索发现
2、线索核查与违法行为制止
3、立案
4、调查取证
5、案情分析与调查报告起草
6、案件审理
7、作出处理决定(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理决定)
8、执行
9、结案
10、立卷归档
涉及需要移送公安、检察、监察、任免机关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