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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个人,工程建设,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8-01 11:25:10 生成日期: 2023-08-01 11:25:1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89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迎宾大道北延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迎宾大道北延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8-01 11:25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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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交通运输局:

报来《关于迎宾大道北延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我县区域路网,提升交通环境,方便群众出行,同意迎宾大道北延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7-341323-04-01-698823。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灵璧县开发区,南起现状迎宾大道,北至规划黄河路。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南起现状迎宾大道,北至规划黄河路,沿线上跨宿淮铁路、盐洛高速等,路线全长约3649米,红线宽50米,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交通工程、给排水管网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配套基础设施。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766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

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节能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