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发展改革委:
报来《关于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核准的请示》(灵发改〔2023〕10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为国能浍沟风电场项目接入系统的配套工程。同时,本项目已经获得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可研报告评审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安徽省能源局关于做好电网项目分级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皖能源电力函〔2020〕133号)等相关规定,同意实施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
二、项目法人及建设单位:本项目法人为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为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三、项目代码:2212-341300-04-01-102429
四、项目建设地点:宿州市灵璧县浍沟镇、禅堂镇、杨疃镇境内。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该项目拟建220kv升压站至220kv勋庄变,全长约13.8km,架空线路约13.7km,电缆工程约0.1km。
六、项目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本项目静态投资约26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全部由国能神皖(灵璧)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七、项目核准的相关支持性文件是:1.《国网安徽经研院关于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的意见》(皖电经研规〔2023〕242号);2.《国网安徽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接入系统方案的函》;3、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国能灵璧浍沟风电项目220KV送出线路路径的回复》等。
八、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按照《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九、请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根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办理环境保护、规划许可、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十、本核准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 2 年。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单位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的 30个工作日之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按规定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2023年5月4日
附件: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
建设项目名称: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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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
招标组织形式 (√) |
招标方式 (√) |
不采用招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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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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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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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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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 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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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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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准意见说明:国能灵璧浍沟风电场项目220KV送出线路工程项目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请按照上述核准意见执行。 |
项目代码:2212-341300-04-01-102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