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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生评优奖励
发文日期: 2024-07-20 17:47:53 生成日期: 2024-07-20 17:47:5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宿州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词:

宿州市先进班集体评选标准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07-20 17:47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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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班级学生干部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紧密联系同学,主动带领同学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开展思想政治教育活动;

2.具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是非分明、遵纪守法、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集体成员均能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3.全班学年平均学习成绩优良率达40%以上或班级学年平均成绩在年级中名列前茅,全班成员均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4.在本学年内全班学生无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