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灵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2023年3月2日-7日,灵璧县水利局党组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对各自分管领域进行了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活动,现将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情况通报如下:
一、发现问题:
(一)灵璧县洪山河治理工程
1.张东湖涵箱涵钢筋搭建无垫层。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5.3.16条的规定;
2.洪山河治理工程栈桥悬空,无安全防护栏、挡板等保护措施。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5.4.2及5.4.6的规定、《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第3.3.5条的规定;
3.龙山桥春节后复工期间未及时封闭施工道路进出口。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1.1条的规定。
4.张东湖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线路沿地面铺设,穿越路面时未加套管埋设。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4.5条的规定。
(二)灵璧县汤桥闸除险加固工程
5.施工现场部分变压器缺少黄色“止步,高压危险”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3.1条的规定。
6.施工现场部分二级配电箱与三级配电箱放置间距不够,且分配箱责任人牌未完善。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4.5.2条和第4.5.8条的规定。
7.部分施工人员安全帽佩戴不规范。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3.1.2条的规定。
8.施工现场电线乱拉乱扯。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714-2015)第3.7.4条的规定。
9.部分防护栏缺少横杆加固。不符合《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第5.1.2条的规定。
(三)灵璧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10.九顶水库溢洪道有垃圾、洪山水库穿堤涵内有杂物未清理干净。
二、整改要求
(一)立即整改,消除隐患。针对通报问题,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技术规范》(SL714-2015)、《水利水电工程施工通用安全技术规程》(SL398-2007)、新《安全生产法》等规程文件要求,将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二)举一反三,持续排查。各单位针对发现问题隐患,要做到举一反三,做好水利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培训工作、各项安全制度措施完善、落实工作,并对辖区内各类水利工程持续开展隐患排查,建立问题清单,明确发现问题、整改单位、时限、措施、资金五落实,全面完成整改,确保全国“两会”期间我县辖区内水利工程安全运行。
灵璧县水利局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