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要求,现将了灵璧县水利局行政审批事项予以公示。联系地址及电话:安徽省宿州市灵璧县政务服务大厅二楼水利局窗口,联系电话:0557-6081976。
一、行政审批决定书文号:灵水管〔2023〕5号
二、项目名称:灵璧县汤桥闸除险加固工程
项目代码:无
三、审批类别: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
四、审批内容:灵璧县汤桥闸除险加固工程位于安徽省灵璧县向阳乡境内。工程总占地 3.33hm2,项目总挖方4.18万m3,填方3.88万m3,余方0.30万m3,无借方。总投资 2766.14万元,总工期7月。基本同意建设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3.33hm2。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北方土石山区一级标准。同意水土保持补偿费1.68万元。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实行水土保持监测“绿黄红”三色评价,并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市、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发生重大变更,应补充或者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需要新设弃渣场的,或者需要提高弃渣场堆渣量达到20%以上的,应当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弃渣场补充)报告书,报我局审批。在竣工验收和投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组织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在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向我局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水土保持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投产使用。
五、行政相对人名称:灵璧县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六、行政相对人代码:12341323772833117U
七、法定代表人姓名:李朝胜
八、审批决定日期:2023年4月6日
九、审批机关:灵璧县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