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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个人,工程建设,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6-16 17:47:38 生成日期: 2023-06-16 17:47:38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71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中学分校(红石山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中学分校(红石山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16 17:47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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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灵璧中学分校(红石山学校)建设项目立项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优化区域教育资源配置,同意灵璧中学分校(红石山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6-341323-04-05-968702。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迎宾大道与弋江中路交叉口。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规划占地面积约75亩,总建筑面积约41000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教学楼、综合楼、食堂及风雨操场、报告厅、学生宿舍、门卫及其他,地下建筑,办学配套、田径场、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场,配套变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场地硬化、智慧校园、安防系统和办公设备等。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7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

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及会议纪要,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节能等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