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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6-05 16:20:10 生成日期: 2023-06-05 1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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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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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医疗器械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4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6-05 16:20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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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名称 类型 统一社会代码 负责人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种类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处罚日期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1 灵璧县向阳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41323486067386K 彭* 灵市监处罚【2023】492号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罚款 1、没收1支抗链球菌溶血素O(ASO)测定试剂R2 (10ml);和1支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测定试剂R2 (15ml);2、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3.00 0.00 2023-5-15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 灵璧县向阳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41323486067386K 彭* 灵市监处罚【2023】493号 使用过期的医疗器械案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 罚款 对灵璧县向阳镇苏圩村卫生室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过期的医用棉签袋; 
2、罚款2000元,上缴财政。
0.20 0.00 2023-5-16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