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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工程建设,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5-30 16:46:44 生成日期: 2023-05-30 16:46:4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63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古运河畔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古运河畔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30 16:46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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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建灵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县古运河畔棚户区改造二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全面提升城市发展配套服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5-341323-04-01-467101。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城区。

四、项目建设期:3年。

五、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本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62031.77平方米(约93亩),总建筑面积为162399.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24063.53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38336.14平方米。包括社区服务用房、养老用房、物业用房、门卫、配电房及地下工程等。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3383.40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七、请你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不得超标准、超规模设计,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