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水利局:
报来《关于审批灵璧县何山水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带动县哉经济增长,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该项目代码为:2106-341323-04-01-916786。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境内。
四、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建设何山水库1座,工程规模小(1)型,总库容471万立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库区开挖、闫汴沟枢纽、沿岸建筑物、生态廊道、水库管理区等。
五、项目建设期:2年。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62999.93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补助及自筹。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