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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个人,工程建设,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建议书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5-17 15:14:54 生成日期: 2023-05-17 15:14:54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53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杨疃镇珍稀菇种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杨疃镇珍稀菇种植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5-17 15:14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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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磬乡新型农业投资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杨疃镇珍稀菇种植项目建议书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加快我县农业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同意该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305-341323-04-01-351154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杨疃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396.74㎡,建筑面积约28541.39㎡,建设内容包括:蘑菇种植棚、蘑菇培养棚、蘑菇基料仓、蘑菇成品库、门卫等,并购置相关生产运营设备,配套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消防等附属工程。

    、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4016.66万元,资金来源为银行贷款及自筹。

六、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组织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审查工作,对项目建设规模、投资估算等作进一步测算和论证,确保项目实施科学、合理。同时落实该项目的用地、规划选址、节能前期工作待以上工作完成后,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审批。

七、本批复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限为2年,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项目单位应在本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有效期内未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也未按照规定向我委申请延期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