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教育体育局:
报来《关于申请灵璧县城区学前教育促进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扩大城区学前教育资源,促进学前教育普及化、规范化、均衡化和优质化,原则同意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02-341323-04-01-678686。
三、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城区及辖区部分乡镇。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计划在灵璧县城区新建幼儿园1所,建筑面积6100平方米;改建幼儿园20所,建筑面积87131平方米。
五、项目建设期:24个月。
六、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90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和自筹。
七、请你单位根据相关文件,组织设计单位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八、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项目未开工建设的,应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批复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得批准的,本批复文件自动失效。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