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资金名称
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资金
二、补贴文件依据
1、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1】163号);
2、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皖农财【2012】146号);
3、灵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璧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灵政办发【2021】5号》;
4、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局、灵璧县财政局《关于印发灵璧县生猪规模化养殖场(小区)无害化处理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灵牧水字【2013】)58号)。
三、处理数量、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
本次公示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贴情况时间段: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处理数量、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见附表。
公示期:2023年5月5日至5月11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可来人、来信、来电向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557-6022254。为便于调查核实,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有明确的内容,来信来电请署名,告知真实身份及电话。
灵璧县畜牧兽医水产服务中心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