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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4-28 09:13:56 生成日期: 2023-04-28 09:13: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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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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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4-28 09:13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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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类型 统一社会代码 负责人 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项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金额(万元) 处罚决定时间 处罚决定期限止 处罚机关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灵璧县向阳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41323486067386K 彭* 灵市监处罚【2023】242号 使用劣药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罚款 对灵璧县向阳镇艳阳村卫生室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过期药品:浓氯化钠注射液10盒(5支/盒);2、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 2023-3-24 2024-3-24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向阳顺康大药房 个体工商户 92341323MA2NT33L94 姚*丽 灵市监处罚【2023】244号 销售劣药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 罚款 1、没收过期布洛芬片1瓶(剩余26片);2、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 2023-4-7 2024-4-7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大路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413234860711310 朱*利 灵市监处罚【2023】400号 使用劣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9条和117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灵璧县大路乡大龙村卫生室1、没收过期“桔王”牌宫炎平胶囊1瓶(60粒/瓶);2、罚款10000元。 1.00 0.00 2023-4-10 2024-4-10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大路镇卫生院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123413234860711310 韩* 灵市监处罚【2023】412号 使用劣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9条和117条第一款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灵璧县大路乡陈场村卫生室1、没收过期“海力欣”牌头孢克洛颗粒28盒(6袋/盒);2、罚款10000元。 1.00 0.02 2023-4-10 2024-4-10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桑贤军全科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341323MA8Q10UP69 桑*军 灵市监处罚〔2023〕415号 使用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罚款 1、没收“南京同仁堂”穴位压力刺激贴(78贴)、没收“三福医疗”理疗电极片(300片)、没收“森福源”穴位贴敷(89贴); 2、没收1瓶“十万山”千柏鼻炎片(24粒); 3、罚款30000元,上缴财政。 3.00 0.00 2023-4-10 2024-4-10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王光彩诊所 个体工商户 92341323MA2UX3JY5B 王*彩 灵市监处罚〔2023〕416号 使用劣药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百一十七条 罚款 1、没收1瓶“云鹏”吲哚美辛肠溶片(31粒);2、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 0.00 2023-4-10 2024-4-10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黄湾第一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NU8AM00 张* 灵市监处罚【2023】456号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罚款 罚款1000元。 0.10 2023-4-17 2024-4-17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黄湾诚信大药房 个体工商户 92341323MA2NCRYFXQ 卜*照 灵市监处罚【2023】457号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罚款 罚款1000元。 0.10 2023-4-17 2024-4-17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冯庙镇盛源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TB81Q87 陈* 灵市监处罚〔2023〕338号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0.50 2023-4-22 2024-4-22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冯庙永健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UK8Y05A 周*珊 灵市监处罚〔2023〕339号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0.50 2023-4-22 2024-4-22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冯庙镇益康大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T92511M 朱*凤 灵市监处罚〔2023〕362号 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 罚款 罚款5000元,上缴财政 0.50 2023-4-22 2024-4-22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安徽恒健药业有限公司灵璧郑庙村店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8N9JY26J 付*品 灵市监处罚(2023)413号 销售劣药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悦达宁牌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1盒、倍博通牌阿咖酚散1盒;2.罚款12000元,上缴财政。    1.20 0.00 2023-4-24 2024-4-24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灵璧县春之堂药房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WAEDN3J 李* 灵市监处罚〔2023〕321号  涉嫌经营超过有效期药品案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五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罚款 .1. 没收过期药品制霉素片1瓶(产品批号201010) .2. 罚款10000元,上缴财政。 1.00 2023-4-24 2024-4-24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