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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个人,其他,2023,其他 内容分类: “双随机一公开”
发文日期: 2023-03-14 09:41:20 生成日期: 2023-03-14 09:41:20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通知
词:

关于印发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和抽查工作计划通知

文章来源:灵璧县水利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14 09:41 责任编辑:水利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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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相关股室、水政监察大队: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根据《灵璧县“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灵商改办字〔2022〕3号)、《灵璧县“一业一查”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第一版)》(灵商改办字〔2022〕4号),现将制定的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2.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灵璧县水利局 

                                           2023年3月15日


附件1.

 

灵璧县水利局2023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任务名称

抽查事项

发起方式

(牵头指导科室

抽查主体

(层级)

抽查

对象

抽查基数(户)和比例

抽查

目标数

信用风险分类监管要求

抽查

时间段

备注

1

2023年度水利局对取水用户的抽查

办理取水许可的检查:安装计量设施的检查:水资源费的检查

水政水资源股

县水利局

取用水企、事业单位

全部抽查

全年抽查2次

 

20233月至12月

 

2

2023年度水利局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况的抽查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的检查

运行管理与水土保持股

县水利局

生产建设单位

 

全年抽查2次

 

2023年3月至12月

 

 

 

 

附件2.

 

灵璧县水利局2023年度统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序号

抽查项目

检查对象

事项类别

检查方式

检查主体

检查依据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水利局(2类)

1

对取水、用水的检查

办理取水许可:安装计量设施;缴纳水资源费

取用水企事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七条、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

 

2

对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情况检查

拒不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行为

生产建设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现场检查

县水利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