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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3-03-31 17:22:17 生成日期: 2023-03-31 17:22: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2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3-31 17:22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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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反法律法规

处罚依据

处罚决定内容

处罚决定时间

罚款金额(元)

没收款金额(元)

罚没金额(元)

核对日期

灵城镇东北村卫生室(王*)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灵市监处罚【2023】12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3款第5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

1、没收过期“维福佳”马来酸氯苯那敏片19片;2、罚款10000元。

2023.3.13

10000

0

10000

2023.3.15

灵璧县虞姬乡灵光村卫生室(杨*)

 

使用超过有效期的药品案

灵市监处罚【2023】12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55条、第98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9条、第129条

1、没收11支过期“双鹤药业”黄体酮注射液;2、没收违法所得9元;3、罚款20000元。

2023.3.13

20000

9

20009

2023.3.15

灵璧县杨疃镇邱庙诚信大药房(王*见)

91341323MA2MW7UPXA

销售劣药案

灵市监处罚【2023】12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98条第3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117条

1、没收消旋山莨菪碱片1瓶;肾上腺色腙片2瓶;2、罚款10000元。

2023.3.13

10000

0

10000

2023.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