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2023]024号
张*
一般程序
擅自占用城镇绿地
《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二十四条、三十五条
罚款3000元
2023.3.13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