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
日期
当前状态
1
灵城管(市容)
罚决字
【2023】010号
姚*
一般程序
擅自改变城镇绿地用途
《宿州市城镇绿化条例》第十条、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罚款500元
2023.2.6
已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