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工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县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A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江苏春天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予以审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经济开发区。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总占地面积83894.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652.67平方米,包含11栋厂房,3栋门卫,配套室外硬化、铺装、照明、围墙、给排水等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2年。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28265.52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7681.66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4万元,工程建设预备费279.86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统筹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六、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七、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项目代码:2211-341323-04-01-75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