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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企业,工程建设,2023,批复 内容分类: 政府投资项目初步设计审批
发文日期: 2023-01-18 09:42:42 生成日期: 2023-01-18 09:42:4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发改审批〔2023〕5号
名  称: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凤山大道(安河西路—解放西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词: 项目

灵璧县发改委关于灵璧县凤山大道(安河西路—解放西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3-01-18 09:42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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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来《关于办理路网PPP项目一期(调入部分)工程初步设计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初步设计已经阶梯项目咨询有限公司予以审查(阶咨字【2021】022号),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建设地点:灵璧县城区北起安河西路,南至解放西路。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该项目路线总长1.79km,城市主干路,红线宽60m,双向8车道,设计时速6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路段与凤河相交,拟建中型桥梁1座。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桥梁、照明、通讯、绿化等。

四、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15026.1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2602.64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707.98万元,工程预备费715.53万元,资金来源拟采用PPP模式解决。

六、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七、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2年,国家及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8日

 

项目代码:2020-341323-78-01-0185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