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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2-12-16 09:41:15
生成日期:
2022-12-16 09:41:1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1
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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词: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1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
发表时间:2022-12-16 09:41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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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
_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灵璧县大庙乡康美大药房
91341323MA2W7HLN62
胡*
灵市监处罚﹝2022﹞922号
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葡萄糖酸钙口服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
罚款7000元。
0.7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022.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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