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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2-12-16 09:41:15 生成日期: 2022-12-16 09:4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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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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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1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2-16 09:41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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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灵璧县大庙乡康美大药房 91341323MA2W7HLN62 胡* 灵市监处罚﹝2022﹞922号 保健食品与药品混放销售案(葡萄糖酸钙口服液)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9条 罚款7000元。 0.7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02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