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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学籍管理
发文日期: 2024-12-13 11:31:52 生成日期: 2024-12-13 11:3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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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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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龄儿童延缓入学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4-12-13 11:31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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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第十一条 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