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教育条例》,进一步落实《安徽省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安置工作指南》精神,保障残疾人受教育的权利,做好我县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安置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灵璧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县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组成人员
1.委员会领导小组
主 任:张安文 县政府副县长
副主任:尹传华 县教体局局长
李先宏 县卫健委主任
王维亚 县残联理事长
李祥荣 县民政局局长
委 员:马动新 县政府总督学
吕耀銮 县卫健委副主任
鞠新玲 县残联副理事长
崔 浩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 浩 县医院院长
王 勇 县中医院院长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体局,尹传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协调组织教育、心理、医学、康复、社会等方面专家开展认定工作,根据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和提出的入学、休学、转学建议,综合考虑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残疾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对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休学、转学做好安排,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残疾人入学安排,负责委员会安排的日常工作。
2.委员会评估专家组
成立委员会评估专家组,组长由马动新兼任,县卫健委刘侠、卓宝君、谢仲、代伟伟,县民政局杨波、陈钟雾 ,县残联王晓凤、刘影 ,县教体局马东海、王亚、高海、商辉等任专家组成员。
二、委员会工作职责
1.开展特殊教育政策研究,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为推动我县特殊教育发展提供决策依据。
2.探索特殊教育发展的有效途径,为特殊教育科研、康复训练、医学评估与鉴定、师资培训等提供咨询、引导和服务。
3.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基本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提出教育安置建议。
4.为残疾儿童少年的矫治与康复、教育、安置提供咨询和个性化的指导。
5.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残疾儿童少年在入学、转学工作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