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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药品监管行政处罚
发文日期: 2022-10-31 09:57:03 生成日期: 2022-10-31 09:57:03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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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药品监管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10

文章来源: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10-31 09:57 责任编辑: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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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依据    处罚金额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处罚决定日期
安徽铭天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铭浩分店 91341323MA2WMHRU3N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灵市监处罚【2022】954号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022.10.24
灵璧县大路中信大药房 92341323MA2NJC4M3B 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案 灵市监处罚【2022】955号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18条第1款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38条 罚款1000元  主动履行15日之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2022.1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