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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1-11-10 10:08:37 生成日期: 2021-11-10 10:08:3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词: 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文章来源:灵璧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11-10 10:08 责任编辑:卫健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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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6〕15号) 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2016-2030年)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加强对中医药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调配合,统筹做好中医药工作,经灵璧县人民政府同意,建立灵璧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在县政府领导下,统筹协调推进全县中医药工作。对全县中医药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研究制定促进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扶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政策措施的落实;协调解决中医药事业传承创新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完成县委县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科技局、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县民政局、想财政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住建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健委、县市场监管局、县统计局、县司法局、县乡村振兴局、县数据资源局、县应急局、县残联等27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县卫健委为牵头单位。

联席会议由县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联席会议召集人,卫生健康委主要负责同志、分管中医药工作的负责同志担任副召集人,其他成员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联席会议成员(名单附后)。根据工作需要,联席会议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参加。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部门或单位有关负责同志自动更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县卫健委,承担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县卫健委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有关股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三、工作规则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的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研究审议具体工作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单位和专家参加会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由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情况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需要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印发有关方面并抄报县政府,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工作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中医药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我县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涉及重大问题及时报联席会议研究,及时向县人民政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