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灵璧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已经辽宁新青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咨字〔2022〕017号)予以审查,依据专家组审查意见,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项目初步设计基本合理,原则同意该项目初步设计。
二、项目代码:2103-341323-04-01-564255。
三、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占地220.87亩,总建筑面积63799.79平方米,主要建设厂房、仓库及综合楼。项目主要购置破碎机、振动筛、皮带传送系统、搅拌机、砌块模具等设备,对建筑垃圾(混凝土块、碎石块等拆迁废料)进行分拣回收、再生利用,主要建设分拣线2条,建筑垃圾回收生产线2条,环保再生砖生产线2条。辅助工程包括道路、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绿化、停车位、地磅等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12个月。
五、建设资金及来源:项目总投资39033.77万元,资金来源为项目单位自筹7033.77万元及申请银行贷款32000万元。
接文后,请严格按照批准后的初步设计和概算组织实施,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按期完成项目建设内容。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