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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教师评优评先
发文日期: 2021-09-27 17:13:29 生成日期: 2021-09-27 17: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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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任教3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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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教30年以上的乡村教师申请荣誉证书相关政策

文章来源:灵璧县教体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9-27 17:13 责任编辑:教体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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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立乡村教师荣誉制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30年以上的教师,由国家按照有关规定颁发荣誉证书。省、县分别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10年以上的教师给予鼓励。省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乡村学校长期从教的教师予以表彰。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建立专项基金,对获得荣誉证书的乡村教师给予物质奖励。在表彰奖励、评优评先、职称评审等方面向乡村教师倾斜。广泛宣传乡村教师坚守岗位、默默奉献的崇高精神,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关心支持乡村教师和乡村教育的浓厚氛围。(节选自《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
(皖政办〔2015〕6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