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灵璧县政府办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域 > 政策文件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政策文件
发文日期: 2022-08-12 09:41:11 生成日期: 2022-08-12 09:41:11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实施方案
词: 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 (“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 管理资金实施方案

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实施方案

文章来源:灵璧县农业农村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8-12 09:41 责任编辑: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
字体大小:【    】

根据《宿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资金的通知》(宿财农〔2022〕59号)文件精神,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安排6万元用于全县认证农产品管理工作。为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实施方案,具体如下。

一、实施内容

支持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申报“两品一标”产品认证(含绿色食品续展)。

二、实施条件

2022年度,按期续展的绿色食品生产经营主体以及2022年度新申报“两品一标”认证并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追溯体系的生产经营主体。

三、实施方法

1、主体申报。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报补助,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有关人员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奖补标准。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主体,每家主体每续展一个绿色食品,补助5500元,同一申报主体每增加1个续展产品补助增加1500元,最高补助7000元。每家主体新认证一个绿色食品并获证,补助2万元。

3.其他相关要求。

(1)每个项目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补助;

(2)受补助资金总量限制,按照先获证先补助的原则,完成补助总金额6万元本项目即实施结束。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县农业农村局成立相应工作小组, 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确保农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扎 实开展。

二是严格纪律,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申报审核,严禁违规 操作。

三是加强引导,增强产品认证单位对农业品牌建设的认 识,提高农产品认证积极性、主动性,推动农业标准化。

四是专款专用,定向使用。该项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严禁虚报、冒领、截留、挤占、挪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责任追究制度。资金使用单位和个人存在上述问题以及存在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行为的,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附件: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管理工作专班小组人员名单

灵璧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管理工作专班小组人员名单

 

局属有关单位:

经研究,成立《灵璧县2022年省财政农业高质量发展(“两强一增”行动)认证农产品管理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具体名单如下:

组  长:冉凡茂(农业农村局工会主任、一级主任科员)

成  员:田恒杰(特色站站长)

刁永刚(市场与信息化股股长)

张晓柳(乡村产业发展股负责人)

程  鑫(计划财务股副股长)

王  静(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项目日常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特色站,田恒杰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