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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环境信访
发文日期: 2022-04-08 17:11:59 生成日期: 2022-04-08 17:1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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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第一季度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词: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第一季度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2022年第一季度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处理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2-04-08 17:11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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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映的主要问题

涉及企业及法定代表人

处理整改情况

宿州:振宇塑料有限公司污染环境

 

 

 

 

灵璧县振宇塑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刚

2022年3月7日,接到涉灵舆情信息后,我分局负责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执法人员进行实地调查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经查:灵璧县振宇塑业有限公司,位于灵璧县尹集镇田路村。法定代表人:王刚,现场负责人:王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323563446356K,经营范围:塑料制品、无纺布、无纺布制品、熔喷布、化纤棉加工销售运输;机器制造、塑料造粒机、注塑机、清洗机以及农业机器设备制造。经调阅相关资料:该公司塑料粉碎项目,环评审批、验收手续齐全;塑料颗粒、塑料制品项目于2022年1月20日已通过宿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我分局于2022年3月9日上午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检查。

1、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塑料粉碎车间正常生产,塑料造粒车间未生产。现场有清洗粉碎设备:两台摩擦机、四台清洗水池、脱水机一台;拉丝造粒设备:一台拉丝机。使用PET化纤原料,配套建设集气罩+低温等离子+活性炭吸附等废气处理设施,生产中产生的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循环使用。

2、存在的问题:

(1)检查时,未发现污水外排现象,存在少许异味。

(2)检查时,该公司拉丝造粒车间正在调试生产设备,准备验收。

3、我分局已责令该公司:生产中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转,严格按照环评要求进行废气、污水处理,消除环境污染隐患,塑料颗粒、塑料制品项目待完善环评验收手续方可生产。

该公司负责人表示配合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