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因实施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灵璧县段)的需要,拟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施征收,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土地征收项目名称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灵璧县段)
二、土地征收范围
本项目土地共涉及1个地块,拟征收集体土地70.2939公顷,其中农用地67.6406公顷(耕地47.8474公顷)、建设用地2.6533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灵璧县段)全长约12公里,北起娄庄镇永定村,途经刘胡村、司房村、吴塘村、杨马村、双任村、娄庄农场、长集村、沱北村,跨南沱河终于灵璧固镇两县交界。
三、土地征收目的
为了实施宿州至固镇高速公路项目(灵璧县段)的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四、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和数量等情况进行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予以配合并对调查结果进行确认。调查期间同步开展征地行为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2022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