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项目资金按照“钱随事走,谁用钱谁负责”原则。项目资金继续实行资金预拨制,根据省下达的培训任务和通过规范程序确定的培训价格,依规将培训资金预拨到培训机构;培训结束,根据县农业农村和财政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等情况,按照财政国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再拨付余款。培训补助资金按照培训合同规定方式进行拨付。
2021年结果:合格率100%,满意度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