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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决定,综合政务 内容分类: 违法建设
发文日期: 2021-06-24 14:36:14 生成日期: 2021-06-24 14: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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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住建局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词: 灵璧县住建局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灵璧县住建局2021年第二季度行政处罚结果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建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6-24 14:36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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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09 住建局 FRXZCF 新版法人双公示行政处罚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行政相对人代码_2(工商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罚款金额(万元)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公示截止期 处罚机关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数据来源单位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方编码 公开状态 权责清单事项名称 失信严重程度
灵璧奥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江西中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91341323MA2WLPFX83、91360121556005333W 任玉玲、欧阳建平 灵住建罚字
2021第0004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擅自开工建设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罚款 建设行政处罚案件 1.责令限期改正;
2.对建设单位处46000元罚款
;3.对建设单位主管人员处4600元罚款;
4.对施工单位处30000元罚款;
5.对施工单位主管人员处3000元罚款。
2021.6.22 2099.12.31 2021.12.31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41323758519607F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11341323758519607F 341323 0 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