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推进我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确保把此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惠民工程、民生工程办实、办好。特制定如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计划
为保障全面完成四类重点对象的危改任务,2020年我县计划完成农村危房改造工作155户。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规范操作、阳光透明的原则。公开资助政策,公开审批程序,公开审批结果,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二)坚持政府引导、农民自愿的原则。各乡镇严格按照危房改造流程,抓紧组织实施(具体实施准则请参照《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实施导则》执行)。
(三)坚持精准识别,应改尽改原则。对所有贫困户进行住房安全认定,做到不落一户,不落一宅,确保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补助对象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是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4类重点对象。
农村危房是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经鉴定属于危房(D级)或局部危险(C级)的房屋。
四、改造方式
危房改造分为重建和修缮加固两种方式。
(一)重建。整栋房屋经鉴定属D级危房的应重建。重建以农户自建为主,自建确有困难的,由乡镇政府协助农户选择施工队伍。重建房屋,要在满足最基本居住和安全需要的前提下,控制建筑面积。建房面积控制在40—60平方米之间。
(二)修缮加固。对C级危房(属于局部危险且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采取改建或修缮加固原住房的方式解决住房安全问题。
五、补助标准
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以农户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资金补助标准暂定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房屋户均0.6万元。
六、操作程序
(一)户主申请。
(二)村委会评议。
(三)乡(镇)政府审查。
(四)县领导小组审批。
(五)竣工验收。
(六)资金拨付。补助到人(户)的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由乡(镇)财政部门通过财政涉农资金“一卡通”(粮补卡)发放到户。
七、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1-2月中上旬):全面摸排阶段。对全县农村贫困户进行全面摸排,逐一认定,做到精准识别、应改尽改。
第二阶段(2月下旬-3月):项目报审阶段。各乡镇制定改造规划,报送实施方案,确定危房改造对象,报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后实施。
第三阶段(4月至8月底):项目全面建设阶段。组织项目实施,落实资金拨付,监管工程质量,完成施工建设任务。
第四阶段(9月中上旬):由各乡镇自行组织全面验收。
第五阶段(9月下旬至12月):抽查验收阶段,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组织相关单位,对全县危房改造情况进行抽查、验收和评估总结,并做好迎接省、市评估验收的准备工作。
八、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住建局作为牵头实施单位,将把危房改造作为中心工作,定期召开班子会议,对危房改造工作详细研究部署,继续坚持和完善住建局党组(班子)成员包保各乡镇危房改造的督查、包保制度,与各乡镇签订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
(二)明确工作职责,压实乡镇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是农村危房改造的实施主体,要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同时下设危房鉴定工作小组、改造对象审查小组和竣工验收小组,负责危房等级的鉴定、改造对象的审核和竣工验收,以确保工作透明,有序推进。
(三)营造工作氛围,提升满意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工作难度大,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通过召开农村危房改造动员会议,组织人员深入群众做好宣传动员工作,使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深入人心,家喻户晓,编制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简报,及时报道农村危房改造开展情况。
(四)加强规范管理,确保惠民成效。通过严把程序关,严把质量关,严把竣工验收关,严把资金拨付关,完善公示制度,做到政策公开、对象公开、程序公开,真正把最需要的对象列入改造范围。加强农户补助资金的监督检查,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和变相使用,保证资金使用安全,确保惠民政策真正惠及民生。
(五)加强重点帮扶,落实政策措施。督促各乡镇全面落实各项帮扶政策,主动帮助农村困难户解决建设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兜底解决特困户住房安全问题,做到应改尽改,确保不落一户。
(六)强化督查问责,监督检查。通过定期检查、专项督查、按月考核、定期通报、限期整改的督查督办机制,督促各乡镇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对未能按时完成任务或不作为、慢作为的进行严肃问责。设立举报箱,开通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投诉,积极协助县纪检、监察部门查处农村危改工作中出现的以权谋私、贪污截留挪用资金行为。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