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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固体废物信息、危险废物转移的初审转报
发文日期: 2021-09-20 09:27:57 生成日期: 2021-09-20 09:27: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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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词: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

文章来源:灵璧县生态环境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9-20 09:27 责任编辑:生态环境分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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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着力提升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我局在市生态环境局和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固废法》,依法推动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

(一)强化宣传,压实固废污染防治责任。自2020年9月1日《固废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局一直把宣传贯彻作为重点工作列为年度重点工作,统筹安排,常抓不懈,着力推进社会各方积极共同参与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来,共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是通过活动日开展集中宣传。利用“6.5”环境日、全国土地日、低碳日、生物多样性日、安全生产月等纪念日开展集中宣传,采取悬挂条幅、设立咨询台、印发传单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普法,引导社会公众积极参与和监督。 二是通过“江淮普法行”送法下乡,利用宣传车辆深入乡镇、乡村面向基层流动宣传,强化地方属地责任。 三是通过党校“环保大讲堂”、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务会会前学习等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宣传,赢得各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 四是通过执法检查、座谈交流、发放宣传挂图和致企业的一封信等形式面向企业宣传,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据统计,一年来,我县开展大型宣传活动5次、参与宣传活动15次、制作宣传展板30块、悬挂宣传标语100条、印发宣传材料30000份、举办环保大讲堂8次。

我局加强领导,组织全体工作人员深入学习领会《固废法》,认真贯彻落实《固废法》各项要求; 结合“6.5”世界环境日等活动,采取散发宣传单、知识问卷、党员服务企业等广泛宣传《固废法》。

(二)制定方案,有序推进固废污染防治工作。制定了《灵璧县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灵璧县非法物料堆场和废品收购站点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等配套方案。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主要指标,细化了固废污染防治主要任务、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建立了按季度报告工作进展情况的制度,并定期调度,推进相关工作,确保固废污染防治各项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

(三)突出重点,确保完成固废污染防治任务。一是强化科技支撑。依据第三方固体废物堆场卫星遥感监测数据,对我县疑似400多个固体废物堆场进行摸排核查,摸清全县工业固体废物堆存(贮存)场所底数26家。对存在问题的工业固体废物堆存(贮存)场所列出问题清单,限期完成整改。 二是分类实施整治。对10家产生危废企业、60家产生一般工业固废企业和35家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固废法》要求,纳入《安徽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落实危险废物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按照工业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要求,现场检查部分产生危废的企业,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或限期整改。 三是对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单位及废品收购站等开展入户排查和宣传,公布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

(四)加强执法巡查,打击非法倾倒固废违法行为。去年以来,已立案3起。一是倾倒一般工业固废案件1起,即从浙江余杭非法转运到灵璧经济开发区叶庙社区的固体废物倾倒案,涉及倾倒固废数量为107.095吨,处以罚款3万元;二是非法转移危险废物案件1起,即从山东省转移废旧电视机变压器等危险废物2.2吨至禅堂乡黄桥村案,处以罚款3万元;三是灵璧海迅生态能源有限公司非法收集贮存一般固废案件,处以罚款5万元;四是对全县机动车维修企业及相关产生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的企业加强监管,坚决遏制非法处置、转移、倾倒等行为。

目前,全县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均交由宿州德邦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处理,每2天收集医疗机构产生的危险废物,并有转移台账记录。其他企业产生的危险危废,比如废矿物油、危废污泥交由有资质的合同单位处置。产生危废的单位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原灵璧县金牛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周边地块土壤修复与风险管控工程,最终完成危险废物清理与处置14404吨,完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清理与处置164943. 17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