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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企业,公告,国土资源、能源 内容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文日期: 2021-09-15 15:31:02 生成日期: 2021-09-15 15:31:02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灵政地征补〔2021〕7号
名  称: 天然气固镇-灵璧-泗县支线(灵璧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词:

天然气固镇-灵璧-泗县支线(灵璧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9-15 15:31 责任编辑: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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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灵璧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灵政地征预〔2021〕7)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情况,现将天然气固镇-灵璧-泗县支线(灵璧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范围

了实施天然气固镇-灵璧-泗县支线(灵璧段)项目需要,拟征收灵城镇周田村,黄湾镇胡桥村境内集体土地0.8781公顷,其中农用地0.8781公顷(耕地0.7874公顷)、建设用地0公顷、未利用地0公顷。

地块1:位于灵城镇周田村东至周田村耕地,南至周田村耕地北至周田村水泥路西至周田村耕地

地块2:位于黄湾镇胡桥村东至胡桥村耕地,南至胡桥村耕地北至胡桥村农村道路西至胡桥村耕地。

二、补偿标准

本次拟征收集体土地按安徽省人民政府《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032号)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2050文件规定执行待新标准发布后,按照文件规定执行。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和本公告征收土地的地理位置,区片标准为45500、43700元/亩

(二)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宿州市人民政府《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宿州市被征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宿政秘〔202050文件规定执行。

三、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被征收土地所涉及农业人口安置采取货币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安置相结合的方式。

按照《关于印发宿州市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办法的通知》(宿政发201336号)规定:在上述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征地后,失去全部农用地或每户人均耕地面积少于0.3亩,被征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册农业人口,可自愿参加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和地点

被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征地补偿登记,请相互转告。

逾期未办理补偿登记的,以乡镇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等部门的现场调查为准。

五、其他

如对本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最迟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向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提交书面意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无意见。

六、本公告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办理。

特此公告。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