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求意见情况
经县领导安排,结合宿州市《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我局代为起草《灵璧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和有关单位提出修改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灵璧县应急局,并提供佐证依据。
二、征求意见反馈情况
县城管局反馈意见:修改为“负责城区管理内公园、广场等应急避难场所建设与管理,及时启用应急避难场所,协助灾区政府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城市内涝等职责范围内的应急处置工作,收集、整理、上报城市灾情,会同应急管理部门查核、评估灾害损失。”已采纳。
其余单位均反馈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