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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本级政策解读
发文日期: 2021-08-03 09:07:20 生成日期: 2021-08-03 09:07:20
生效时间: 2021-08-03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领导解读】汤波副局长解读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新变化
词: 农村危房改造

【领导解读】汤波副局长解读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新变化

文章来源:灵璧县住建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1-08-03 09:07 责任编辑:住建局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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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灵璧县参照《安徽省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建村〔2021〕37号)文件精神实施今年的危房改造工作,相比以往,今年的政策有较大变化,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危改对象方面:十三五时期,灵璧县的危改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4类重点对象,按照最新的政策规定,灵璧县今年把4类重点对象扩大到6类,分别是农村易返贫致贫户、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低保边缘家庭、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如此以来,危改对象的受益面更广了,更多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农村危房改造。

二是危改对象认定方面:往年4类重点对象身份认定为扶贫部门认定建档立卡贫困户,民政部门认定低保户和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残联会同扶贫或民政部门认定贫困残疾人。今年6类重点人群由民政、乡村振兴(扶贫)部门负责认定,具体为民政部门负责认定农村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农村低保边缘家庭;乡村振兴(扶贫)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认定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农村易返贫致贫户、符合条件的其他脱贫户低保边缘户

三是政策重复享受方面:往年政策规定农户不能重复享受危改政策。今年的政策规定属于因小型自然灾害等原因可以重复享受危房改造政策,但要由乡镇以上人民政府出具情况说明,并上传农村危房改造信息系统。同时应注意已纳入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的,不得重复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支持政策。

四是危房改造建筑面积方面:往年的实施方案均明确危房改造建设标准坚持既保障居住安全又不盲目吊高胃口的建设标准,引导农户尽力而行、量力而为,避免因盲目攀比加重农户经济负担。农村危房改造建筑面积1至3人控制在40-60平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米、2人户不低于30平米、3人户不低于40平米;3人以上户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18平米。2021年,为接续乡村全面振兴,对面积不做严格要求,但农村危房改造面积应坚持低收入农户不负债、不返贫为准。

五、解读人及政策咨询服务电话

解读人: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副局长 汤波

咨询电话:0557-60384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