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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综合政务,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内容分类: 行业扶贫相关财政资金和县域结对帮扶财政支援资金使用情况
发文日期: 2019-06-05 08:43:35 生成日期: 2019-06-05 08:43:35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关于对调整2019年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南陵县帮扶资金及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分配结果的公告
词: 关于对调整2019年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南陵县帮扶资金及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分配结果的公告

关于对调整2019年中央、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和南陵县帮扶资金及整合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费分配结果的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扶贫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19-06-05 08:43 责任编辑:扶贫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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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扶贫办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19﹞247号)要求,鉴于医疗保障列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方面已明确列入“负面清单”,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原分配2019年南陵县帮扶资金30万元用于医疗救助资金,调整至县教体局用于“雨露计划”项目;

原分配2019年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及南陵县帮扶资金4822万元用于金鸡扶贫项目,调整如下:

其中800万元用于危房改造补助项目,由县住建局组织实施;1812.1万元用于“四好农村路”项目,由县交通局组织实施;822万元用于桥涵、沟河治理项目,由县水利局组织实施;405万用于“雨露计划”项目;由县教体局组织实施;982.9万元用于产业扶贫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根据整合涉农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相关政策,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将2019年农业社会化扶贫项目资金指标630万元整合用于扶贫项目,其中200万元用于定向支持尹集镇菠林村集体经济农业综合开发项目,430万元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善项目,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

根据灵扶组〔2019〕3号文件精神,拨付2019年首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72万元,用于冯庙镇、韦集镇等15个乡镇2019年“四好农村路”项目,根据审计决算禅堂乡实际使用金额小于计划金额,将禅堂乡结余资金223.6万元调整用于高楼镇“四好农村路”项目,继续由县交通局负责实施。

公告期为10天(2019年6月3日-2019年6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单位:灵璧县扶贫开发局

监督电话:0557-6039702、12317

电子邮箱:lfpfzzx@163.com




灵璧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