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2020年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共三笔:一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生活救助)资金203万元,坚持“专款专用、无偿使用、分级管理”的原则,严格发放程序,做到了信息真实、完整、逻辑关系清楚正确,符合规定打卡发放传结束,无任何投诉和上访情况;二是中央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873万元和省级自然灾害救灾(冬春救助)资金38万元,目前,正在按照规定要求和程序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