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月24日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 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灵)市监罚(2020) 63号 |
经营超过有效期化妆品 |
张磊 |
92341323MA2QB9HP1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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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超过有效期化妆品 |
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二条 |
主动履行,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灵璧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1.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