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经灵璧县人民政府批准,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2020—25号地块( K33剩余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主要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 |
地块名称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
起始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
2020-25 |
K33剩余地块 |
薄山路东侧、罗河路南侧 |
13.05 |
商业、住宅 |
≤2.2 |
≤28% |
商业40年 住宅70年 |
200 |
2610.00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
申请人可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竞买人应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竞买人在报名时须提交购地资金为来源合规的自有资金的承诺及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020-25号地块( K33剩余地块)规划设计方案已经灵璧县规委会审批通过(K33#地块采取就地安置方式拆迁安置补偿,按照规划设计方案需建设商业安置房面积约1500平方米),竞买人竞得后必须按灵璧县规委会审批通过的规划设计方案实施,安置房回购价按灵璧县十六届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纪要执行。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挂牌成交价为该幅地块的总地价款,仅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契税由竞得人按规定另行缴纳。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1月11日(含节假日)到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和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交纳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1日17时(交纳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如竞买不成,竞买保证金在竞价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不计息)。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0年11月11日18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五、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在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大厅,本次出让地块挂牌时间为:2020年11月4日8时至2020年11月13日16时(含节假日)。
六、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资格审查。
七、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张先生 0557-6081512、13955799559
王女士 18955766199、 刘女士0557-6155260
户 名: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灵璧支行
帐号:18871131319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灵璧灵城分理处
帐号:122202010400033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1312050029300152979
开户行:安徽宿州淮海村镇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000061115101030001322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34050172720800000365
开户行:徽商银行灵璧支行
账号:2510401021000106085
灵璧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O二0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