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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日期: 2020-06-12 17:22:27 生成日期: 2020-06-12 17: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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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后粮库一期工程27米跨散装平房仓-1、2号仓招标公告
词: 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后粮库一期工程27米跨散装平房仓-1、2号仓招标公告

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后粮库一期工程27米跨散装平房仓-1、2号仓招标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发改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6-12 17:22 责任编辑:发改委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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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LBGC2020072
本招标项目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后粮库一期工程27米跨散装平房仓-1、2号仓(项目名称)已由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灵璧县粮食收储库建设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灵发改审批【2020】2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本工程为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城后粮库一期工程27米跨散装平房仓—1、2号仓工程,项目位于安徽省灵璧县韦集镇,主要包括1、2号仓工程以及服务用房、传达室、厕所、围墙、道路硬化、室外排水等附属工程。
1、2号仓工程:建筑面积约2842m2,为单层钢筋混凝土柱排架结构,建筑高度10.588m,屋架为钢筋砼拱形屋架,仓房跨度27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
附属工程:服务用房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68m2;传达室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30m2;测算为单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约15m2;围墙为砖砌围墙,长度约200m;道路硬化为砼地面工程,垫层为水稳,面积约4200m2;室外排水为钢筋砼管道工程,长度约320m。
2.3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2.7招标控制价:8676516.77元
2.8其    他:按工程进度付款,仓库墙体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30%,主体工程完工后付至合同价的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款的97%,余款 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为缺陷责任期满)。
注 :(1)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标准(计价格【2002】1980 号文)收取,由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缴纳。
(2)造价咨询费按安徽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标准(皖价服【2007】86 号文)收取,由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缴纳。
(3)专家评审费据实结算,由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缴纳。
(4)控制价审核费用16000元,由中标企业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同时缴纳。
上述费用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列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记录(第一中标候选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必须提供灵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否则取消中标资格)。须提供企业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正式人员,提供社保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 2019 年12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 6 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未担任其他在建(含中标/中签待建)项目的项目经理(需投标单位承诺,格式自拟)。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省外投标企业须进皖登记(提供在安徽省工程建设信息网进皖企业查询情况打印加
盖公章,此项安徽省省内投标企业不需要提供).
3.4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拟派项目经理必须是报价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比选企业2019年12至今为其连续缴纳满6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代理人和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布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 2020 年07月07日09时00分。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网上下载。
4.3.1用 ca 锁登录如下地址:http://www.hfztb.cn/ESS/memberLogin 选择宿州(宿州市 平台)--》点击工程业务—》填写投标信息(填写投标信息点击“我要投标”按钮)--》招 标文件领取—》点击“领取按钮”下载招标文件。
(ca 锁办理:企业办理企业信息库录入请参考如下地址进行入库和办理,
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infodetail/?infoid=8919f9b0-e8ba-411d-92cf-ba
7e22630f0f&categoryNum=005001001
地址:宿州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  电话:(0557-3030327)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7月 07日09时00分。
地点为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室(钟灵大道与虞姬大道交汇处万汇城1号楼三层)。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网址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07月07日09时00      分。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
投诉
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可遵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宿政办发(2019)13号等文件规定。
投诉受理部门.
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科技科
05573048494
宿州市银河一路59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为推进建设公共资源全流程电子化,本项目实施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实施网上远程解密,开评标现场不进行解密投标文件,评审过程中询标应当通过电子交易系统进行。本招标项目的解密、质疑、询标等程序均采用远程方式进行,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当天评
标结束前不要离开电脑,按《投标人操作手册》提供的方法操作。解密时间不超过投标截止 时间 30 分钟,若超过 30 分钟视为放弃投标;询标时间不超过询标发起后 15 分钟,若超 过 15 分钟,视为放弃解释权力,评委按不利于投标人解释处理。
5.4因项目可能处于疫情期间开工,投标人应将在本项目中可能产生的疫情防护等一切 费用综合考虑在投标报价中。
5.5疫情期间,各市场主体均应当按照《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办理指南》《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疫情防控期间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实施方案》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文件投标人自行登录http://ggzyjy.ahsz.gov.cn/szfront/在首页-通知公告中下载。
5.6开标现场直播地址、《投标人操作手册》、《入会操作手册》详见附件,在登录直播平台时准确输入公司名称。
5.7各投标人应在报价函电话处准确填写手机号码或电话,便于紧急联系。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璧县粮食购销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恒信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灵璧县境内                  地        址:灵璧县境内             

联 系 人:王主任                      联   系   人:高工                   

电    话:13965320438                  电     话:18855767681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63208464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