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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中标、成交结果
发文日期: 2020-09-29 16:07:17 生成日期: 2020-09-29 16:07:17
生效时间: 废止时间:
发布机构: 灵璧县政府办 文  号:
名  称: 2020年灵璧县渔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B2020129A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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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灵璧县渔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LB2020129A中标(成交)公告

文章来源:灵璧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浏览量:发表时间:2020-09-29 16:07 责任编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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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灵璧县渔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成交结果公告项目编号:LB2020129

二、项目名称:2020年灵璧县渔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徽弘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淮北市濉溪县濉溪镇淮海国际商贸城32栋1001室

中标(成交)金额:3196407.23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名称:2020年灵璧县渔沟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施工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内容

施工工期:120日历天

项目经理:杨洁

执业证书信息:皖234191908176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凤浩、朱贺、王召祥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

代理服务收费金额:20299 元(不包含专家评审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0年09月28日至2020年09月29日)。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宿州市御河观塘小区安居大厦13楼,联系电话:17555715678。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灵璧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电话:0557-6022038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地    址: 灵璧县渔沟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吕镇长 152557830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宿州市御河观塘小区安居大厦13楼

联系方式: 175557156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吕镇长    侯工

电   话: 15255783077  17555715678